苏州高新区公司变更因变更事项不同,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,以下是常见变更事项所需的材料:
1.名称变更:
公司变更申请书:注明公司原名称、新名称、变更原因等信息。
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:证明变更名称已获股东或董事会同意。
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:由工商局出具的证明新名称可用的文件。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。
其他相关材料:如公司章程变更内容、验资报告等。
2.地址变更:
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、公司盖章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。
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: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。
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: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。
新的公司地址证明:如房产证复印件、租赁合同等。
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。
3.法定代表人变更:
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:需详细填写变更事项,包括变更前后的法人信息、变更原因等。
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:需明确表决通过法人变更的决议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公司章程修正案:如法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,需提交章程修正案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新法人的身份证明: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如为外籍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及居留许可等相关证件。
原法人的免职文件和新法人的任职文件:需明确原法人的免职原因及新法人的任职期限等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: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,以供核对和更新信息。
4.股东变更:
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、公司盖章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。
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: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新、老股东会决议:各一份。老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,自然人股东签字,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。
股权转让协议书:转让双方签署,自然人签字,自然人以外的盖章。如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,应提交新股东会(股权转让后的股东)决议。
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。
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。
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出资情况表》:公司盖章。
5.经营范围变更:
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、公司盖章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。
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: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。
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: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。
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。
如果经营范围中有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:还需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。
6.注册资本变更: